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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在一例困境儿童监护人指定案中,通过法定程序成功指定社会爱心人士唐仁和王爱为七岁儿童小新的监护人(涉及人员均为化名)。这一举措生动践行了《民法典》,为困境儿童与爱心人士之间搭建了爱的桥梁。在该案中,法院指定无亲属关系的唐仁和王爱担任小新的监护人,这一安排体现了法院对困境儿童的关怀和爱护,也展现了社会爱心人士对弱势群体的无私帮助。

据报道,小新于2014年10月在一个农村家庭出生,但他的生活却充满了不幸。他的母亲离家出走,他的父亲因病去世, leaving 七岁的小新陷入了一个无人照顾的困境。社会爱心人士唐仁和王爱夫妇得知了小新的遭遇后,他们决定担任小新的监护人。他们不仅在小新的生活上提供了帮助,还为他提供了食物、住所和教育等必需品。

“小新之前的童年生活是非常值得同情的。先是亲生妈妈出走,后是辛苦拉扯他的爸爸去世。爸爸去世后,更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小新都七岁啦,还没有上过幼儿园。”小新原生活所在村委会的村支书何书记回忆说:“当时,村委会得知小新家庭情况后,多次进行慰问,并纳入低保范畴,政府也愿意让小新免费上学并解决生活费问题。但是,小新太小,不能独立生活,谁来长期监护看管他成了难题。”

通过多方联系,许多社会爱心人士提出领养请求,其中唐仁、王爱夫妇在与小新相处良好的情况下,成为了合适的监护人。法院通过调查唐仁、王爱的社会信誉、健康状况和经济条件,以及与小新共同生活期间的情感关怀等情况,并征求小新和村委会等意见后,认为爱心人士唐仁、王爱具备监护人资格,指定二人为小新的监护人,既能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又能充分肯定人间大爱,遂判决唐仁、王爱担任小新的监护人。最大程度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

今年,开州法院制定了一套名为“开心小渝儿”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机制,旨在在特殊情况下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并提供全面综合的司法服务。通过这个机制,该院成功解决了一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案件,为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样本。

开州法院法官冉桂华表示,未来法院将继续关注小新的成长和发展,确保他在新家庭中得到充分的关爱和教育。我们坚信,每个孩子都应该在温馨、和谐的环境中茁壮成长,这也是我们作为司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该案不仅对小新及其家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为全国其他法院提供了一个法定程序下社会爱心人士担任监护人的判例。我们期待更多有爱心的社会人士能够参与到保护困境儿童的行动中来,为这些孩子们提供法律保护和温暖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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