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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的确表示,医保缴费标准的提高拓展了保障范围,同时提高了群众就医报销比例。

从药品领域来看,“新农合”在建立初期,参保人能够报销的药品种类非常有限,仅限于300余种。而且,这些药品往往主要治疗一些癌症、罕见病等疾病,因此在医保药品目录中,治疗这些疾病的用药几乎不能报销。随着新农合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种类也不断增加。现在,我国医保药品目录内已经包含了3088种药品,覆盖了公立医疗机构用药金额90%以上的品种。其中包括74种肿瘤靶向药和80余种罕见病用药。特别是许多新药好药在国内上市后不久就可以按规定纳入医保目录,为患者提供了更多的治疗选择和保障。

国家医保局规财法规司副司长 赵欣:近年来我们国家的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也大幅提升,可以看到越来越多的医院核磁、CT、彩超这些设备得到了普及,原来我们很多技术包括无痛手术、微创手术也都越来越多地纳入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我们的医保的报销的含金量也越来越高。

从报销比例来看,“新农合”制度建立之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普遍在30%到40%左右,群众自付比例较高。然而,随着国家对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改进和完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已经逐渐提高。目前,我国居民医保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维持在70%左右,这一比例已经比“新农合”制度建立之初提高了近40个百分点。除了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的提高,我国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旨在减轻城乡居民的用药负担。这些政策从无到有,为约1.8亿城乡居民“两病”患者提供了更多的医疗保障支持。这些政策不仅减轻了患者的用药负担,还提高了患者的生存质量和康复率。新农合制度建立之初,群众自付比例较高,而今这一比例已经大大降低。同时,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改革,使得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逐渐提高,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也得到了显著提高。这些政策的实施,为我国的人民健康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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